天津大学法学院于阳院长履职情况天津大学法学院于阳于2011年开始担任院长职务,并于2017年连任。在他的领导下,学院全面加强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工作,大力推进“双一流”建设,使得学院整体实力得到了提升。同时,他还与多个国内外知名高校和法律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院的国际化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2.于阳院长的离任与留任的影响于阳院长的离任将对天津大学法学院的未来发展带来一定影响。一方面,学院需要寻找到一位能够继承于阳院长的管理经验和思路的优秀领导人;另一方面,于阳院长的留任也将有利...
更新时间:2023-07-25标签: 天津天津大学大学大学法天津大学法学院于阳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