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历史与发展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我国最早建立的师范法律专业之一。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系升格为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成为全国首批独立设立法学院的师范类高校之一。多年来,学院一直秉承“立德树人、知行并重”的办学理念,坚持以法治教育为中心,逐步形成了研究性、教学性、实践性相结合的办学特色。2.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教学与研究作为师范类高校,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法学专业一直是重点培养对象。学院设有本科、硕士、博士三个教育层次,拥有法学与公共管理、以及法律硕...
更新时间:2023-07-11标签: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培育法治人才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