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周因收受贿赂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1.5亿元1.事件背景刘学周是中国国家能源局原局长,担任此职期间,他使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犯罪行为涉及贪污、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等罪行。经过司法调查及审判,刘学周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罚金1.5亿元。2.基本案情刘学周被控在担任国家能源局局长期间,多次通过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中,他曾经帮助多家企业获取项目或批文,仅从一家企业那里就收受了2000多万元人民币的贿赂。此外,他还收受礼品、旅游费用等贿赂。被判处的刑期和罚金金额...
更新时间:2023-07-28标签: 刘学周判决判决书周因刘学周判决书罚金1.5亿元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