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管辖权是怎么规定的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起诉离婚的管辖起诉离婚的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
更新时间:2023-05-19标签: 离婚离婚诉讼诉讼诉讼管辖离婚诉讼管辖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