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北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1. 招生计划
全北大学每年招收一批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各研究生院或学科组织的实际情况而定。招生计划以研究生院或学科负责人为主,与导师共同商定后呈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报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备案。招生计划在全北大学网站公布,供有意向的学生参考。

2. 招生条件
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应在本科阶段就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和较高的英语水平。具有硕士学位,或在国内外知名大学攻读一定年限的研究生并具有独立完成研究工作的能力和潜力。同时,申请人应当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3. 报考程序
有意愿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可通过全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在线报名,并按照招生计划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过学科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参加面试或笔试,面试或笔试成绩达到学科要求的考生,可被推荐至导师进行面试。经导师面试合格的学生,由学校进行综合评定,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4. 奖学金和助学金
全北大学对博士研究生资助力度十分大。录取的学生将按照录取时间提供相应的奖学金和生活补贴,奖学金标准视情况而定。博士生还有机会申请国家、省、市等各种资助。此外,全北大学还为博士生设立了丰富多彩的助学金政策,如特殊困难补助、海外交流赴访补助等,以保证博士生能够专心致志地攻读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