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法律分析的重点应该是什么:应该结合政治 教育并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履行职责、征兵以及重大节日、纪念日。第二条民兵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秩序是国家法律赋予民兵的一项长期任务,也是每一个民兵的义务,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兵储备工作,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民兵储备工作任务。
民兵政治教育大纲认真履行国防义务,为建设强大的国防做出贡献。国防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安全保障,每个公民,不分民族、性别、职业、信仰,-1。只有每个公民都履行了国防义务,国防建设才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才能形成强大的合力,才能步入科学发展的良性轨道。民兵作为中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命光荣,责无旁贷。
这种必须履行的责任,既可以表现为按照法律要求做某些行为,也可以表现为不按照法律要求做某些行为。国防义务具有以下特点:(1)国防义务是强制性的。国防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法定义务最显著的特征是其实施由国家强制力保障,这就是国防义务的强制性。法律要求有义务做某种行为的公民,拒绝做这种行为的公民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民兵工作和预备役工作(以下统称民兵预备役工作),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兵储备工作,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民兵储备工作任务。
3、基干 民兵是干什么的backbone 民兵的任务是: (一)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二)承担战备勤务,保卫边防,维护社会秩序;(3)随时准备参军,抵抗侵略,保卫祖国。骨干民兵作用:既是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也是预备役的一种组织形式。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后备力量,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是现代条件下人民战争的基础。
民兵干部年龄可适当放宽。2.28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和接受过军事训练的士兵,以及选择参加军事训练的士兵,编为骨干民兵backbone民兵:骨干的“基”是指基础、基层等。“干”就是骨气。骨干民兵在基层工作,基于it和骨干民兵。骨干民兵相当于部队里的组织骨干、班长,普通民兵是部队里的成员、战士。
4、山西省 民兵参加维护社会治安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兵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民兵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民兵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秩序是国家法律赋予民兵的一项长期任务,也是每一个民兵的义务。第三条民兵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在当地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的领导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组织实施。
参与应急处置、追捕逃犯、破获重大案件,由使用民兵的单位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申请批准,由公安、武警、军事机关组成的临时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指挥。第五条民兵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秩序: (一)保护厂矿、村庄、道路;(二)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严重犯罪活动的;(三)保护日本重要地标,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四)执行紧急机动任务。
5、 民兵诞生于何时China 民兵成立于1922年1月。中国民兵拥有辉煌的历史。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毛泽东根据中国的特点,把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基本原理运用于中国革命战争的实践,形成了人民战争思想,创建了人民军队,建立了民兵组织,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武装斗争。中国民兵是毛泽东人民战争思想的产物,是新型的人民武装组织,是人民军队的得力助手和强大的后备力量,在中国革命的各个历史时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后,他在领导和开展工农运动时,注重工农武装的建立。1922年1月,工人纠察队在香港海员罢工期间应运而生。1924年8月,在广东广宁县的农民运动中,农民自卫队诞生了。北伐战争时期,工人纠察队和农民自卫军大发展。1925年1月,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农民运动的决议》,提出组织农民协会和发展农民自卫军是党的一项重要任务。
6、 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 教育应当以什么为重点法律分析:应结合-2 教育和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履行职责、征兵和重大节日、纪念日对民兵和预备役人员-1进行国防。中国的国防政策服从并服务于国家的总方针,其基本思想是:国家独立自主地建设和巩固国防,实行审慎的国防战略,坚持民族自卫的原则;国家在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加强国防建设,促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建征兵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兵工作。第十二条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22周岁前仍可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征集年龄可放宽至24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主动,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可以被征集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