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全称是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和村委会,有什么区别?村委会和居委会是一个单位吗?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事项,村委会必须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由村委会执行,村委会的每一位干部都有向村民会议如实汇报工作的义务,使村委会的一切工作和活动都对村民会议负责,接受村民会议的监督。
法律分析:村委会没错,是村民自治组织。村委会一般由3或5人组成,成员数为奇数。主要目的是在表决重要事项时,少数服从多数。其中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文书一名,由委员选举产生。村委会村民小组(社)作为最基层的自治组织,是按区域划分的,每个小组都有组长。村委会的日常工作安排和村民的诉求都由组长传达。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由各小组的村民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对其推选的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的监督。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行使村级自治事务的决策权和议事权,讨论决定村级日常事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选举产生,参与村委会的日常工作,重点监督村委会是否按程序落实约定事项。纪检组。由党员选举产生,有权对村支部两委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违纪问题。财政经济委员会。
村委会全称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由村民选举产生,任期五年,成员有村委会主任、会计、妇女主任、治安委员等。村委会的职责主要是管理本村的日常事务,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村委会成员按规定领取一定数额的工资,任期届满其职务自动终止。村民委员会是中国大陆乡镇所辖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
3、 村委会有哪些职权村委会respons ibilities村委会是村民委员会的简称,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展工作,发挥领导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文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展工作,发挥领导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4、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会议是什么关系村委会负责并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村民会议由本村年满18周岁的村民组成,是村民行使自治权的权力机构。村委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是村民自治的执行机关和工作机关,两者是自治权力机关与执行机关和工作机关的关系。这种关系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村委会执行村民会议的决定。重要问题由村民会议决定,而不是由村委会决定。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事项,村委会必须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由村委会执行。
村委会的权力来自村民会议。它是村民自治的执行机关和工作机关,是村民通过村民会议实现自己意志和利益的组织者。村委会及其任何下属机构的权利不能超越村民会议的权利。村委会的每一位干部都有向村民会议如实汇报工作的义务,使村委会的一切工作和活动都对村民会议负责,接受村民会议的监督。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委会的工作报告,对村委会成员的工作提出意见。这是村民会议的重要职权之一,是村委会对村民会议负责的具体体现,也是村民自治权利的体现。
5、 村委会服务事项法律分析:1。申请救灾;2、农村五保对象申请;3、农村低保对象申报书;4、农村贫困农民(含低保户、五保户)大病医疗救助;5、残疾证申报;6.家庭养育;7.援助项目;8.申请白内障手术;9.退伍军人特殊津贴;10.孤儿应用;11、低收入住房项目;12、火化费减免申请;13.户籍;14.充当老年公民卡;
16.妇女和儿童权利保护;17.提供帮助热线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督促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际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6、 村委会和居委会是一个单位吗?村委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全称是居民委员会。前者属于农村基层行政组织,后者属于城市化居住区居委会,也是区政府的职能部门。两者差别很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农区人口生活生产一般以农业为主,农地、自留地、宅基地、牧业以集体经济为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辅,个体经济为有益补充。因为我国所有的土地都是国有的,在集体经济模式下,村委会对其所在区域拥有行政支配权,对参与农业生产的农业户口人员的人口、生产资源和公民权益的分配拥有较高的管理权限。
7、居委会和 村委会有何区别?村委会与居委会的区别:1。村委会是乡镇所辖的农村基层自冶组织,设村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5-7名,由全体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一般为三年任期,可以连任。村委会成员一般分调解主任、治安主任、民兵营长、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等职务。村委会他们属于地方自治组织,但成员不属于国家干部,工资由政府支付,自行解决。2.居委会是城市街道办事处的基层组织。居民委员会在市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指导下工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也可以对居民委员会的有关下属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的居住状况和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设立。一般100 ~ 700户设一个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5-9名委员组成。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由本地区所有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每户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2 ~ 3名代表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