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仲的“相地和衰征”开始,相地和衰征管仲的土地税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他诸侯国的经济改革,如:(1)鲁。在一英亩土地上行走并纳税,并测量它的存在,那时,王是全国土地的主人,他负责把土地层层分给诸侯,诸侯再把土地分给卿大夫,卿大夫再把土地分给自己的子女和诸侯,诸侯再把土地分给老百姓和奴隶耕种。
在夏商周时期,中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的,就像潇雅北山的诗里说的“天下之下,岂是王之地,地之岸,王之臣?”也就是说,土地全部属于国家,当然实际上属于当时的最高统治者“王”,比如在周朝。那时,王是全国土地的主人。他负责把土地层层分给诸侯,诸侯再把土地分给卿大夫,卿大夫再把土地分给自己的子女和诸侯,诸侯再把土地分给老百姓和奴隶耕种。
当然,这些贵族虽然控制了土地,但也不能让他们自己耕种土地啊!即“井田制”应运而生。“井田制”始于商代,完善于西周。最早的记载出现在《谷亮传》一书中,书中记载“古人走三百步,谓之雷区”。周朝把全国的耕地分成几块有一定面积的方形田地,四周有经线分界,中间有沟渠。农田纵横交错如井,故名“雷区”。然后每口井被分成九个方块,其中八个是私人田地,中间一个是公共田地。
相地和衰征,民不举;政治不反复,民不偷;山泽适时而至,百姓无微不至;地、丘、陵、抢、井田畴皆有,则民不悔;人不被带走,人民就富裕;如果牺牲不轻微,牛羊会得到回报。《国语·齐语》狗戎攻濠井,杀,西周灭亡。周平王、周平王迁都洛邑,中国历史进入东周。东周分为春秋和战国。随着这一时期的“混乱”,奴隶制逐渐走向终结,封建主义逐渐发展、孕育,直至最终成型。
春秋时期开始出现铁制农具和牛耕,战国时期得到广泛普及,导致生产力发展,土地亩产量提高,使个体小农发展生产成为可能,进一步促进了土地私有制的出现。私有土地的开垦和土地性质的改变导致了构成社会经济基础的井田制的破坏。百姓不再想尽办法让土地公有,诸侯国的财政收入也逐渐失去了保障。在此背景下,私有土地税制改革悄然兴起。
3、 相地而 衰征的影响及意义管仲的土地税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他诸侯国的经济改革,如:(1)鲁楚的税亩《左传》说:“首税亩虽不雅,但粮不可借,以富民。”《公羊传》说:“什么是税亩?也是交税的。”《公羊·依桐·鲁豫》说嵇康子用田赋,子曰曰:“先王造土,以使,而使之远。税给了里面,量了量。任丽是丈夫,但他讲的是自己老幼税父母无制的事实,所以在演讲的开头,《李周典史》郑著说:“王以栽培帝,帝推三下,三下五次,清王侯推五次,庶人终于到了一千亩。
鲁第一次采用赋税制度,所以是“初税亩”。那么为什么说“非礼”呢?据《李周典史》记载,每年春耕时节,天帝和诸侯都要亲自下田款待农民,以示“关怀之心”,在适当的时候,政府采取了“以民治公”的政策,因此工人们不必纳税。现在还要给穆交税,所以我们觉得不体面,就是不符合旧的法制,从“借而无税”到“按亩纳税”,反映了井田制的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