圳市2004年2月19日发布的《城市道路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129号令,删除第四十四条,深圳市人民政府四届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13号公布,市政府令第135号修订公布,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或市区人民政府委托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相关人员担任行政执法检查人员。
1、 深圳市 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实施细则》的...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74号《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市政府第四届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许宗衡市长2007年9月12日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的决定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已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深圳市 人民政府四届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13号公布,市政府令第135号修订公布。
2、 深圳市 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本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1现行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的职责和工作,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确定由已设立的行政机关或者负有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的,在有关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尚未修改或者废止前,调整适用有关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且相关职责由设立的行政机关或者有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原承担职责和工作的行政机关继续执行,直至调整到位。 区人民政府新区管理机构及其部门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职责和工作,需要调整的,参照上述原则执行。
3、 深圳市 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1以下以前由市政府行使的职权调整为区政府包括新区管理机构行使,下同:1。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土地招拍挂供应方案及其实施方案,但商品住宅包括住宅用地,市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2.批准城市更新项目及其实施方案农用地转用列入以划拨或协议方式供应的建设用地,但预留为国有储备用地的土地退回拆迁安置用地,市政府未提交区政府批准的市级投资和城市建设项目用地,市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区政府负责上述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包括闲置土地的处置。(二)将原由市规划国土委及其派出机构行使的下列职权调整为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一)在国有储备土地以外安排土地整备项目,但留用地尚未实施,土地被征用、归还,土地被拆迁安置,涉及未制定法定图则或者法定图则强制性内容需要调整的区域的规划送审;(2)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审批包括办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签订临时用地合同、土地复垦管理和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4、 深圳市 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职权调整的决定1原由市政府行使的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审批权限调整为区政府和新区管理机构,同样适用,但国家和省建设项目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除外。2.下列情况下的土地供应计划,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1。住宅用地不包括通过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等方式出让的住宅用地;2.用于城市建设项目的固定价格投资的土地;4.以划拨或协议方式供应、只租不售的创新型工业建筑和科研项目用地;5.征地补偿程序不完善的土地出让方案;6.替换土地7。占国有储备土地总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留用地;土地征用和返回安置用地。
5、 深圳市 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1将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国土委)及其派出机构的城市更新项目行政审批、行政服务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职权,除地名测绘、房地产预售登记档案管理等事项外,移交给包括新区管理机构在内的各区政府。其中,法律法规规定由市规划国土委及其派出机构行使的职权,由市规划国土委委托各区城市更新机构行使,但法律法规未授权的,属于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由市规划国土委及其派出机构行使的职权,授权由各区政府及其城市更新机构行使的除外。
6、 深圳市 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公示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增强政府重大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建议在提交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审议前,除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外,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公示。第三条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示:要依法保守秘密;2.有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需要市政府立即作出决定的其他情形,市政府决定不予公布的。
7、 深圳市 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创新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政府层面的监督,保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督察,是指本市人民政府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和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纠正的活动。
第三条下列情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1。监察、审计等专项监督工作;2.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3.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以外的活动进行监督。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市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是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行政执法监督机构领导下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机构。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或市区人民政府委托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相关人员担任行政执法检查人员。
8、 深圳市 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深圳市 人民政府令第331号...1深圳市2004年2月19日发布的《城市道路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129号令,删除第四十四条。第五十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公路管理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2.《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6年11月3日第55号令发布深圳市-1/2004年8月26日第135号令删除第九条深圳市-1/。
深圳经济特区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87号)1999年9月8日发布深圳市-1/1)。本办法第三条修改为深圳市-1/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实施,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予以协助。第八条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分级发放排污许可证,具体的排污分级权限名单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