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历程
天津大学法学院源于1939年由北平大学法学系迁往天津的国立法商学院。后又于1956年更名为天津大学政法学院,1978年天津大学法学院正式成立,并连续数十年保持了中国法学教育领域排名前列的地位。经过多年的努力,天津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了一所拥有雄厚法学基础和国内领先的法学学科的研究型学院,课程设置十分完善,可满足学生多方面的需求。

2. 天津大学法学院历任院长
自天津大学法学院建立以来,历经多位院长带领下的发展壮大,院长们的执掌时间和贡献不尽相同。
彭瑞生,1978-1985,是天津大学法学院的第一位院长,他独具远见卓识的教育理念,使得天津大学法学院的学科蓬勃发展。
赵家宾,1986-1991,迅速推进了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积极引进海内外精英教师。
王永康,1992-2007,在他的领导下,天津大学法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可以说是天津大学法学院发展史上的一个高峰期。
张其亮,2007-2015,他的领导风格和管理模式注重法学教育和学生的专业发展,完善教学质量体系和考核机制,使天津大学法学院迅速发展。
任中林,自2015年起,成为了天津大学法学院的领军人物,他将天津大学法学院理念引领到国际领先的境地,在教学和研究领域都取得了优异成果。
3. 天津大学法学院近年来的发展
天津大学法学院近年来不断创新,开展了各种类型的合作项目,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签约建有合作交流机制,依靠学科基础和优势学科领域深耕细作。同时,法学院也广泛与业界、地方政府和司法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根据当地的实际需求,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为社会服务。
为了扩展学生的学习和科研领域,法学院不断开拓课程体系,在课程设置方面增加了国内法学、国际法学、比较法学、刑事法学、商法学等多个方向的课程。法学院为学生提供了广泛的实践机会、商业交流和专业经验,大学生社会实践、调研、竞赛等活动几乎遍及天津大学法学院各个专业领域。
4. 天津大学法学院的未来发展目标
如今,面对法学不断发展的趋势,天津大学法学院在发展过程中逐渐适应了这种趋势。法学院的未来发展目标要与国际接轨,并且促进它国家在法律和法规框架的实践应用,同时也要深入理解中国国内的法制,为中国法制建设作出贡献。天津大学法学院将继续把握未来发展趋势,深化教育改革,共同开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