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知识与人性关怀
1. 介绍
天津大学文法学院是中国较早建立的法学院之一,其发展历史可追溯到1912年的南开公立法政专科学校法律系。如今,该学院已形成教学和科研以法律学科为主、文、史、哲为辅的学科体系。在加强法律人才培养的同时,天津大学文法学院强调“法律知识与人性关怀”理念,培养高素质、高道德、高修养的法律人才。

2. 法律知识与人性关怀理念
“法律知识与人性关怀”理念,是天津大学文法学院一贯秉持的教育理念。该理念强调,法律人才要具备优秀的法律知识,同时也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爱他人的情怀。在课程设置上,学院注重法律文化和人文素养的培养。此外,学院还积极开展各种法律公益活动,鼓励学生深入社会,关注弱势群体,为社会公益事业尽自己的力量。
3. 培养高素质、高道德、高修养的法律人才
天津大学文法学院注重考核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职业道德,同时也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学院采用多种方式,如思想品德素质评价、社会实践评价等方法,全方位评价学生,从而培养高素质、高道德、高修养的法律人才。此外,学院还积极拓展学生法律实践和竞赛渠道,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机会展示自己,展现天津大学法学院法律人才的素质和能力。
4. 继承与创新---天津大学文法学院的历史与未来
天津大学文法学院承袭以“培养高素质、高道德、高修养的法律人才”为主题的发展理念,始终以“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为中心,不断发挥学科特色,扎实推进学院的建设等。 培养出的大批法学人才在各领域已取得了杰出的成绩,如找出济南鲁士大夜郎的李鱼章教授、全国百名优秀法律论文作者、亚洲法学研究协会秘书长、全国首届教学成果二等奖,唐老鸭商标专利权案件代理人,连续几年综合实力全国前两位的研究生。该学院未来将继续传承与创新并重的办学理念,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的法学院,培养更多高素质、高道德、有社会责任感的法律人才。
天津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知识与人性关怀,强调法律知识的传承与人性关怀的培养,努力培养具有高素质、高道德、高修养的法律人才,争取打造国际一流的法学院。